锄禾当午汗湿土;
守夜犯昏遭野猪。
害兽受保禁狩猎;
农夫无奈吻苗哭。
作者:嘉陵蓑笠翁,实名龚建平,农民出身,乡镇合同制干部。
写作意图:山区农民种的庄稼经常被野猪毁坏,由于野猪是二类野生保护动物,禁止捕杀,一旦有人打死野猪,不仅要追究捕杀野生动物罪,还要追究非法持枪罪,两罪并罚。于是农民只有夜夜在坡上守护庄稼,也难免犯困疏忽,也被野猪糟害完的情况。政府在野兽糟害农民庄稼没有补偿制度,保险公司也把这一项列为免责条款,农民只能眼看着庄稼被糟害,无奈之下,只有外出打工,使大片的土地撂荒。山里人家尽是留守老人和儿童,他们和庄稼苗一样,也受着野兽的威胁。笔者抓住酷夏白天锄禾,夜里野猪毁苗的节点,描写保护野生动物与农民切身利益得不到保护的现实。